2022.01.10
1. 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成發改政務審批【2022】1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若有)為 / 。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 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成華區二環路高架橋東二段、錦江區二環路高架橋東五段、武侯區二環路高架橋南四段、成華區二環路雙子立交橋、青羊區成溫高架橋、高新區三環路藍天立交。
2.3 項目規模:本工程主要內容建設為更換現狀聲屏障、新建聲屏障以及防撞墻頂部鋼管拆除及恢復等工程。聲屏障總長度4854米,其中更換現狀聲屏障1230米,新建聲屏障3624米,聲屏障高度3.5米。
2.4 計劃工期:12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22年3 月
2.5 項目總投資:3598.73 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 政府投資
2.7 代理項目估算金額: 3598.73 萬元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業績要求:近三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3 個(0-10) 市政公用工程類 類似分類項目業績。
3.2 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近三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10 個(0-10)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 100 %(0-100)。
3.3 擬任本項目人員要求:(1)擬任項目負責人(1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具備中國招標投標協會認可的中級及以上招采人員專業技術能力(注冊在本單位)和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印章;(2)主要專職技術人員(4人):具有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印章。注:以上人員應符合《關于啟用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從業印章的通知》(川建招標發〔2015〕503號)規定,且為申請人本單位人員,提供申請人為其繳納的最近連續6個月養老保險證明及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系統查詢人員截圖。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3.6 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定: (1)申請人類似分類項目業績及擬任本項目負責人類似項目個人業績資料按比選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2.1、2.6、2.7、2.8、2.9、2.10條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國家投資建設工程項目公開招標的相關證明材料,項目的中標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的金額之和為準(多個標段的為合計中標金額),公開招標業績以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中標候選人公示的完整截圖和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業績相關信息完整截圖為準;(2)弄虛作假行為被舉報并經查實后將報有關部門按比選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3.5進行處理;(3)上傳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當日,申請人須為“成都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公示平臺”中公示的招標代理機構,且信用等級在A級及以上。
4. 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項目按固定價 / 萬元或參照原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計委計價[2002]1980號)規定的收費標準下浮動 50 %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請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 09 時 00 分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10 時 00 分(北京時間)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ttp://ggzyjy.sc.gov.cn)下載比選文件(詳見操作手冊)。
4.2 申請人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 09 時 00 分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10 時 00 分(北京時間)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ttp://ggzyjy.sc.gov.cn)上傳比選申請文件(詳見操作手冊)。
4.3 不收取比選服務費。
5. 隨機抽取中選人
5.1 比選人在上傳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后,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ttp://ggzyjy.sc.gov.cn)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5.2比選人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機構比選系統中,從資格審查通過的申請人名單中按規定隨機抽取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ttp://ggzyjy.sc.gov.cn)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比 選 人: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區濯錦路99號
郵 編: /
聯 系 人: 楊女士
電 話: 028-85335396
傳 真: /
2022 年 1 月 10 日(上網時間)
注:(1)比選人應對本比選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選人除在下劃線空格處按規定和要求填寫外,比選人不得有比選文件規定以外的任何增減或改動。
(2)近三年,是指比選公告發布之日(含當日)起前36個月。
(3)第3.1款、第3.2款對申請人和擬任本項目負責人的業績要求限定為0個的,并不代表申請人沒有招標代理業績,只是申請人的業績不作為強制性條件。第3.3款對申請人的本項目人員要求應符合項目特點。
(4)要求“加蓋申請人單位章”的,是指加蓋申請人單位(法定名稱)章(電子簽章)。
(5)比選文件上網后,比選人不得修改比選文件。因特殊情況確需修改的,經原批準部門同意后(若有),發布變更公告,如需終止的發布終止公告。